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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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澳洲
 

電子學生簽證(e-Visa)

學生簽證

學生監護人簽證

學生依親簽證

學生簽證

審核標準

學生簽證的審核標準是依照申請人的國籍與主要課程(main course)的附屬類別決定,詳情請參閱 Overseas Student Program - Assessment Levels

台灣護照持有人之主要課程如屬於下列課程之一,符合第一級審核標準,申請人可在澳洲移民局網站申請電子學生簽證(e-visa)

570類別- 英文語文課程 (ELICOS)
571類別- 中小學課程 (School)
573類別- 高等教育課程 (Higher education)
574類別- 碩士暨博士課程 (Postgraduate research)
575類別-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 (Non-award)

台灣護照持有人之主要課程如屬572類別-職業暨訓練課程(VET),符合第二級審核標準,申請人無法線上申請eVisa, 需向本處申請學生簽證

申請超過超過一個以上課程(稱為package courses),審核標準以所有課程中最高審核標準為主(語言課程除外)。例:台灣護照持有人申請VET 課程之後銜接Higher Education,為第二級審核標準

攜帶家屬

您可將您的家屬(含您的伴侶、未成年子女與伴侶之未成年子女)一併納入您的學生簽證申請案件中。如果您的家屬尚無計畫與您前往澳洲,您仍須在申請學生簽證表格中申報所有家屬成員。經申報後的家屬日後可獨立申請學生依親簽證,赴澳洲陪您就讀 

簽證申請手續

可由本人、郵遞或經代理的方式,遞交簽證申請案件至本辦事處

選擇郵遞申請者,本處將使用郵局快遞服務,發還申請人的護照及簽證。申請人須將簽證申請所需文件與"國內快捷郵件授權書"一併郵遞送件。下載:國內快捷郵件授權書 
 

簽證申請所需文件(本須知僅適用至本處申請學生簽證之台灣護照持有人)

表 格 與 費 用

備齊

a) 157A 表格:申請人須詳實填寫

 

b) 電子海外學生註冊確認書eCoE(electronic 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for overseas students)

 

c) 簽證申請費用 (如果簽證未獲核發,申請費用亦不予退還)

 

個 人 文 件

 

a) 護照正本(含同申請案件之家屬成員之護照)

 

b) 2吋近照一張(含同申請案件之家屬成員之照片)

 

c) 身分證影本,若有同行之家屬成員,則須提供全戶之戶籍謄本

 

d) 未滿十八歲之申請人須提供戶籍謄本正本以及父母親(或監護人)護照正本及影本(只提供影本者,影本須公證)。若父母親無護照,則須填寫1229 表格,並附上身分證正本與影本

 

 e) 若同申請案件之家屬成員為5至18歲之學齡孩童,需提供入學證明(例如eCoe)與已繳付學費之證明

 

f) 若您與同行家屬為同居伴侶的關係,此同居關係須持續至少一年。您須提供"簽證遞件日往回推算"已同居一年之相關證明文件

 

 健 康 檢 查 與 海 外 學 生 保 險

 

 a) 請於簽證申請前向本處指定醫院預約健康檢查,體檢報告將由醫院直接遞交本處,約五天送達。申請人可於體檢日的一週後,向本處遞交簽證申請案件。大部分申請人須接受整套體檢(身體與胸腔X光檢查),部分申請人如打算就讀醫療相關的課程,須加做血液檢查。詳細體檢項目之規定請參閱1163i 表格

 

 b) 申請人與同案件之家屬成員須提供已購買在澳洲停留期間的學生保險證明(Overseas Student Health Cover-OSHC),學生保險到期日須與簽證效期日相同。OSHC詳情請閱:海外學生健康保險

 

 財 力 證 明

 

若您為第二級審核標準,請提出文件例如銀行存款證明(須為三個月內之有效正本文件),證明您具有足夠的資金,可支付您與家屬成員包括伴侶及未成年子女(不論其是否計劃與您前往澳洲) 赴澳洲就學第一年所需之費用。財力證明如果由一家以上的金融機構所開出,則所有證明文件的有效截止日期須均為同一日。若財力證明不是由您本人出具,則出具人須提出聲明以證明此資金可為您所動用。財力證明資金試算請參閱:財力試算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提出下列其中一項監護人安排的證明

 

 a) 由父母親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擔任學生監護人:
您的父母或擁有您的監護權之人士,將與您同行前往澳洲之安排,須一併提出學生監護人簽證申請或已提出申請學生監護人簽證的申請證明。父母親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如已持有合法居留澳洲的簽證,其合法居留時間須超過申請人的學生簽證效期或申請人年滿18歲時,且填寫157N 表格與80表格,或者;

 

 b) 由學校擔任學生監護人:
由您即將就讀的澳洲教育單位提出一份簽妥之聲明 - CAAW 表格(Confirmation of Appropriate Accomondation/Welfare Arrangement),證實其將負責您在澳洲的各項生活安排;例如:住宿、支援、及一般福利措施;或者

 

 c) 由親戚擔任學生監護人:
您的父母(或法定監護權)安排您與在澳洲之年滿21歲以上的「親戚」同住;您與此親戚之關係限於(繼)兄弟、(繼)姊妹、(繼)祖父母、(繼)叔舅、(繼)姨嬸或(繼)甥姪等,此親戚同時需須備齊下列文件: 
 

  • 詳實填寫157N 表格與80表格

  • 提出一份證明關係之宣誓聲明- Statutory Declaration,或提供可證明彼此親戚關係之文件如戶籍謄本等 

  • 須為澳洲公民、居民或持有合法長期居留澳洲之簽證,其簽證效期須超過您的學生簽證核發效期或您年滿十八歲時。須提供其澳洲護照、公民證或長期居留簽證之公證影本

  • 具備良好品行的要求並提供過去十年內居住(累積)滿12個月以上國家之良民證。有關良民證之申請詳情,請參閱澳洲移民局網站中Character and Panel Clearance Requirements 的說明。網址為:http://www.immi.gov.au/allforms/character-requirements/index.htm

  •  

請注意,簽證申請人或學生監護人如果需要提供澳洲良民證,請於簽證送件前向Australia Federal Police申請 ”National Police Check” 。本處不接受由澳洲州政府或澳洲其他單位所核發的良民證,部份州政府所核發的良民證可能說明” 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 records have been checked” ,此類良民證仍不適用申請簽證。澳洲良民證申請約需6週以上,建議提早申請以免延誤學生簽生的申請

 

請備妥以上資料才遞交申請,資料不全將會延誤申請程序。除上述文件外,您仍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您的審件人員將另行通知

簽證申請平均辦理時間 

五個工作天。部分簽證審核時間可能超過五個工作天,需送澳洲複審體檢之案件,審件時間亦需超過三週以上,請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延誤行程

簽證效期

一般而言,學生簽證效期的核發規定為:

學生簽證持有人在停留澳洲期間,須持有有效學生保險。申請學生簽證時,需提供所有課程期間加上述額外可居留澳洲的時間的學生保險證明。學生保險效期如短於上述規定,簽證將核發至保險到期日止。

註: 照各申請人之條件況狀不同,本處依法可能核發異於上述規定之簽證效期
 

收件及領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12點止 (本處休假日請參閱:聯絡我們)

領件方式

憑收據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12點領件。或填寫國內快捷郵件授權書由本處郵遞寄件。快遞費用由申請人支付給郵局,採"件到付款"方式。詳情請參閱::護照發還措施

 

[ 免責聲明 ]
本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詳情請參閱相關的英文說明。如有異議,以英文本為準。

網頁更新日期: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