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11073台北市松高路9-11號27-28樓(統一國際大樓)電話:886 2 8725-4100 傳真:886 2 8789-9599
簽證事宜 02 8725-4250 傳真:02 8789-9560 教育諮詢 02 8725-4150 傳真:02 8789-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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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渡假簽證 |
打工渡假簽證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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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當天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年滿十八歲,未滿三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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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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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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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健康及良好品性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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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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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持有打工渡假簽證*
* 自2005年11月1日起,若打工渡假持有人已在主要城市以外的地區(Regional Australia) 從事3個月的農業採收類型工作,可再次申請打工渡假簽(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 詳情請參閱 Working Holiday Makers
打工渡假簽證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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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澳的主要目的為度假,工作只為資助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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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進行超過四個月以上之學習或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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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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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 ,必須於簽證到期以前離境澳洲
簽證申請手續
台灣護照的持有人可本人或經代理方式遞交至本辦事處提出申請
簽證申請平均辦理時間
7個工作天
簽證效期
如果您已經取得打工度假簽證,您可以在簽證核准日起的一年之內入境澳洲,您可於初次入境日期起在澳洲最多停留十二個月。
至本辦事處遞交申請時,你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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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簽證申請費用,請參閱:申請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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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寫表格1150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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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護照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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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分證 (請同時提出正本及影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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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郵遞申請者,須提供回郵信封 |
請備妥以上資料才遞交申請,資料不全將會延誤申請處理程序。
你仍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