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11073台北市松高路9-11號27-28樓(統一國際大樓)電話:+886 (02) 8725-4100 傳真:+886 (02) 8789-9599
簽證事宜 +886 (02) 8725-4250 傳真:+886 (02) 8789-9560 
教育諮詢 taipei@studyinaustralia.gov.au 傳真:+886 (02) 8789-9577

 

到訪澳洲

 

電子旅遊憑證ETA

短期商務簽證

觀光簽證

家務幫傭簽證

過境簽證

 

觀光簽證(676類別)

如果您想到澳洲觀光旅遊,又不想申請電子旅遊憑證 (ETA),或您不具備申請ETA 的資格,您需要向本處申請短期觀光簽證(676類別) 

簽證申請所需文件

表 格 與 費 用

a)詳實填寫48號表格(僅供台灣護照與具備ETA、eVisitor申請資格的護照持有人填寫,其他國籍人士請填寫48R表格)

b) 簽證申請費用 (如果簽證未獲核發,申請費用亦不予退還)

個 人 文 件

a) 台灣護照持有人請提供護照公證影本。其他國籍申請人,且不具申請ETA 申請資格之護照持有人:請提供護照正本
 

b) 身份證影本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c) 未滿18歲者,須提供戶籍謄本、父母親(監護人)護照影本與同意書

d) 在職證明或休假證明,無工作者請提供財力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或存摺影本)

e) 航空公司訂位記錄或來回機票影本

f) 申請在澳停留六個月或十二個月之觀光簽證,必須隨附理由及相關文件說明

健 康 檢 查 與 保 險

a) 申請人可能被要求進行體檢。體檢要求詳情請參閱1163i表格
b) 申請人如被要求體檢,在遞交簽證申請後,本處將提供一封體檢信,申請人須攜帶這封包含HAP ID 的體檢信與護照正本,至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c) 年齡超過75歲(含)者購買附加醫療保險之海外旅行平安險

請備妥以上資料才遞交申請,資料不全將會延誤申請處理程序。您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您的審件人員將另行通知

申請方式

請參閱:聯絡我們

簽證申請平均辦理時 

約十個工作天。如您被要求進行體檢,簽證審核時間約需十個工作天。

簽證效期

最多四年,單次或多次入境,單次停留時間最長可達三個月、六個月或至多可達十二個月。請注意,部分簽證效期可能短於三個月

 

[ 免責聲明 ]
本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詳情請參閱相關的英文說明。如有異議,以英文本為準。

網頁更新日期: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