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事宜 +886 (02) 8725-4250 傳真:+886 (02) 8789-9560
教育諮詢 taipei@studyinaustralia.gov.au 傳真:+886 (02) 8789-9577
留學澳洲
學生簽證審核標準
審查標準共分五級審核標準,是依照申請人的護照國籍和申請的主要課程(main course)的附屬類別來決定,詳情請參閱 Overseas Student Program - Assessment Levels。主要課程的附屬類別(subclass) 分別為:
附屬類別570- 英文語文課程 (ELICOS)
附屬類別571- 中小學課程 (School)
附屬類別572- 職業暨訓練課程(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VET) )
附屬類別573- 高等教育課程 (Higher education)
附屬類別574- 碩士暨博士課程 (Postgraduate research)
附屬類別575-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 (Non-award)
電子學生簽證(eVisa)與學生簽證
台灣護照持有人申請上述任一課程,皆屬於第一級審核標準。第一級審查標準的申請人,請至移民局網站申請電子學生簽證(eVisa),詳情請參閱:電子學生簽證(eVisa) 。申請人亦可選擇至本處申請學生簽證,詳情請參閱:學生簽證
第二級以上(含)審核標準的學生簽證申請人,需至居住所在地的澳洲移民局辦公室申請學生簽證。詳情請參閱:Student –Visa Options
學生家屬
學生簽證申請人可將伴侶、未成年子女、伴侶的未成年子女,一併納入學生簽證申請。如果學生已經取得學生簽證而且已在澳洲就學,可幫伴侶、未成年子女、伴侶的未成年子女,申請學生依親簽證赴澳陪讀。詳情請參閱:學生依親簽證
學生監護人簽證
十八歲以下海外學生之監護人、父母親或者特定親屬,可申請學生監護人簽證,隨同海外學生入境澳洲就學。極少數的申請案件,因考量其特殊宗教或文化之理由,可核發予滿十八歲以上海外學生之監護人,隨同海外學生入境澳洲就學。詳情請參閱:學生監護人簽證
[ 免責聲明 ]
本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詳情請參閱相關的英文說明。如有異議,以英文本為準。
網頁更新日期: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