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11073台北市松高路9-11號27-28樓(統一國際大樓)電話:886 2 8725-4100 傳真:886 2 8789-9599
簽證事宜 02 8725-4250 傳真:02 8789-9560 教育諮詢 02 8725-4150 傳真:02 8789-9566

 留學澳洲


電子學生簽證(e-visa)

 學生簽證

 學生監護人簽證

學生依親簽證


電子學生簽證(e-visa)

若您符合學生簽證之第一級審查標準,您可以直接透過移民局網站申請電子學生簽證(eVisa)。 審查標準是依照您的國籍以及您所申請的附屬類別來決定,詳情請參閱 Overseas Student Program - Assessment Levels

目前臺灣護照持有人若申請學生簽證之主要課程(main course)屬於下列課程,符合第一級審查標準:
附屬類別570 - 英文語文課程(ELICOS)
附屬類別571 - 中小學課程(School)
附屬類別573 - 高等教育課程(Higher education)
附屬類別574 - 碩士暨博士課程(Postgraduate research)
附屬類別575 - 非文憑大學先修班(Non-award)

台灣護照持有人之主要課程如屬附屬類別572-職業暨訓練課程(VET),符合第二級審核標準,第二級審核標準的學生簽證,申請人無法線上申請eVisa, 需向本處申請學生簽證。申請詳情請參閱:學生簽證

申請超過超過一個以上課程,稱為package courses,審核標準以所有課程中最高審核標準為主(語言課程除外)。

例如:台灣護照持有人申請人申請了兩個課程,先就讀572類別VET 課程(第二級審核標準),之後銜接573類別Higher Education(第一級審核標準)的課程,則該申請人屬於第二級審核標準,須向本處申請附屬類別573學生簽證的申請案件。

 

電子學生簽證(eVisa)申請方式

若您符合第一級審核標準,您可參考下列說明,上網申請電子學生簽證。

 

[ 免責聲明 ]
本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詳情請參閱相關的英文說明。如有異議,以英文本為準。

網頁更新日期: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