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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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訪澳洲 

電子旅遊憑證ETA

短期商務簽證

觀光簽證

家務幫傭簽證

過境簽證

 

何謂電子旅遊憑證ETA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 ETA 是一種先進、便捷、隱藏式之電子許可憑證
• ETA 針對以觀光或商務目的前往澳洲的旅客,提供入境許可
• ETA 取代原有之簽證樣式─ 即護照上之查證標籤 (visa label) 或簽證章 (stamp)
• 獲准核發電子旅遊憑證,在您的護照中不會有任何紙張形式的簽證。簽證一經核准,澳洲移民局便將您的個人資料紀錄於澳洲移民局的電腦系統
• 機場航空公司人員和本處指定旅行社業者可直接進入此系統確認您的入境資格

ETA 共有三種簽證類別,電子觀光簽證(976類別)、電子短期商務簽證(977類別)與電子長期商務簽證(956類別)

電子觀光簽證(976類別)
• 赴澳的目的為觀光、訪友、探親或進行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課程
• 簽證效期一般為一年效期、多次進出
• 護照效期如果短於一年,ETA 效期只核發到護照到期日 
• 每次停留時間最長為三個月
• 簽證持有人不可在澳洲工作

電子短期商務簽證(977類別)
• 赴澳洲的目的為正式訪問、參加會議、接受訓練、訪察或設備安裝等
• 簽證效期為一年效期,多次進出
• 護照效期如果短於一年,ETA 效期只核發到護照到期日
• 每次停留時間最長為三個月
• 簽證持有人不可在澳洲工作(除非停留澳洲的時間很短且此項工作無法由任何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來擔任,如果您符合此項規定,您需於提出簽證申請前,事先諮詢本處)
• 不可在澳洲從事戲劇、歌舞表演或拍攝商業影片等活動。如果您赴澳洲的目的為進行此類活動,您應申請娛樂簽證(Entertainment visa 420 類別) 或者媒體簽證(Media and Film Staff visa 423 類別)

電子長期商務簽證(956類別)
• 簽證規定與電子短期商務簽證(977類別) 一致
• 簽證效期與護照效期等長,多次進出
• 不可網上申請,須透過指定旅行社至本處提出申請
• 需繳交簽證費用:簽證費用

eVisitor visa - 僅限持歐盟國家(European Union)之護照持有人

歐盟國家之護照持有人與具備ETA 申請資格之歐洲國家護照持有人,如打算赴澳洲進行三個月內商務或觀光活動,可上網申請eVisitor Visa 。詳情與申辦網站請參閱:eVisitor Visa

申請ETA

您須持有”具備申請ETA 資格”的護照方能申請ETA。申請人可直接上網申請ETA,申請流程約需12小時。欲了解您持有的護照是否具備申請資格,請參閱:Eligible passports - apply for an ETA online

台灣護照持有人具備申請ETA 的資格,但是不可線上申請ETA 。所有台灣護照持有人的ETA申請,需透過指定旅行社郵遞ETA 投件箱三種方式向本處提出申請。

指定旅行社代理申請

申請人可透過指定旅行社向本處申請ETA。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請洽:指定旅行社。本處強烈建議申請人透過指定旅行社代理申請,指定旅行社代辦之ETA如獲核發,旅行社可登入澳洲移民局的電腦系統,再次確保申請人的入境許可。審核時間約一個工作天。

個人申請- 郵遞與ETA 投件箱

如您不打算透過指定旅行社申請,您可選擇將申請文件郵遞本處申請;或者您可將申請文件投遞至本處大廳的ETA 投件箱 (您無須至本處櫃台等候交件)

郵遞與ETA 投件箱申請所需文件*

 如申請電子觀光簽證(976類別),請備齊:
• 台灣護照或其他可申請ETA 國家的護照正本
ETA 申請表格
郵遞快捷授權書
• 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如申請電子商務簽證(977 類別) ,除上述文件外,請額外檢附:
• 在澳從事商務活動之證明 (國際會議、商務考察或受訓之正式邀請函及相關資訊)
• 公司保證信,內容須說明現職職稱、工作內容、薪水、赴澳之目的與預計停留澳洲之時間

*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本處將另行通知

遞件與護照歸還方式

郵遞申請者請將上述申請所需文件郵寄至”台北市松高路9-11號27樓-澳大利亞簽證服務處” 

ETA 投件箱申請者,請於本處上班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4點,將上述申請所需文件裝入密封的信封,直接投遞在本處大廳的”ETA投件箱”。請注意,本處櫃檯下午不對外開放,僅開放給民眾進入大廳處投遞ETA至投件箱。本處一律採用郵局快捷寄還申請人的護照。整個申請流程約需3-5個工作天完成。建議您提早一週以上申請以免延誤行程

快捷費用由申請人自付(件到付款),快捷費用包括郵資+報值費+手續費,護照件數不得超過10本。詳情請參考:護照歸還措施

簽證費用

經由指定旅行社、或郵遞、或ETA 投件箱的ETA (不含956類別)申請案件,簽證費用皆為免費



[ 免責聲明 ]
本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之用,詳情請參閱相關的英文說明。如有異議,以英文本為準。

網頁更新日期: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