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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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事宜 02 8725-4250 傳真:02 8789-9560 教育諮詢 02 8725-4150 傳真:02 8789-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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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領地政府擔保投資人仕(臨時簽證)類別
資格審查
申請人必須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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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經獲得州或領地政府相關部門之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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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至少有三年整以上,直接參與管理一或多項合乎規定之事業或合格之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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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提出申請之前的最近五個會計年度中,至少有一個會計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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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保持直接與持續性的參與管理一項合乎規定的事業、並且您(或您與配偶合計)持有該事業10%以上的股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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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直接參與管理您(或您與配偶合計)的合格投資項目、而其總值超過澳幣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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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提出申請之前的最近兩個會計年度,您(或您與配偶合計)的淨資產總值超過澳幣1,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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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証明具備了與合格之投資、或合乎規定之事業相關的高度管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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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請案決定之時,您已經完成澳幣750,000元的指定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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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申請之時,需未滿55歲;或者提出一項在澳洲創立或參與事業之計劃,並由擔保您的州或領地政府核定,對其具有特殊之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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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或您的配偶從未參與過不為澳洲所接受的商業活動或投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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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承諾在指定的投資項目到期之後,持續在澳洲從事商業或投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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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簽署一份聲明書,表示已經完全瞭解持有「州/領地政府擔保投資人仕(臨時)簽證」之各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