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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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訪澳洲

電子旅遊憑證ETA

短期商務簽證

觀光簽證

家務幫傭簽證


家務幫傭的僱主提出家務幫傭的觀光簽證(676類別)申請之前,請先詳讀以下所檢附之「到訪澳洲-家務幫佣須知」

簽證申請手續

可由本人、郵遞或經代理的方式,遞交簽證申請案件至本辦事處

選擇郵遞申請者,本處將使用郵局快遞服務,發還申請人的護照及簽證。申請人須將簽證申請所需文件與"國內快捷郵件授權書"一併郵遞送件。下載:國內快捷郵件授權書 (請注意,郵遞送件無需填寫收據號碼)

簽證申請所需文件

表 格 與 費 用

備 齊

a) 48R號表格:申請人須詳實填寫

 

b) 簽證申請費用(如果簽證未獲核發,申請費用亦不予退還)

 

個 人 文 件

 

a) 護照正本

 

b) 2吋近照一張

 

c) 外僑居留證之正本及影本

 

d) 僱主護照之影本

 

e) 家務幫傭與僱主家人之航空公司訂位記錄或來回機票影本

 

f) 聘用合約的正本及影本

 

g) 僱主保證信函,該函須註明家務幫傭和其僱主將遵守簽證條件,內容須包括 :
- 僱主的身份
- 行程所需時間
- 行程的目的
- 在澳洲的住址(如知道)及
- 僱主財政承擔的程度(如只付住宿費用或全部費用等)

 

請備妥以上資料才遞交申請,資料不全將會延誤申請處理程序。

您仍有可能被要求提具其他相關文件以供審核,您的審件人員將另行通知

簽證申請平均辦理時間

兩個工作天,請注意,部分簽證申請案件的作業時間可能超過兩個工作天,所以您應儘早提出申請以免延誤行程  

收件及領件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 (聯絡我們)

領件方式

領件方式請參考本處通告。請參閱:護照發還新措施

簽證效期

簽證效期將視個別案件而異,但多數核發之效期最長停留澳洲不超過四週時間

到訪澳洲- 家務幫佣須知

澳洲政府的旅遊政策, 旨在為真正擬往澳洲短暫旅遊的人士發出簽證,避免阻延行程。

旅客入境須符合下列準則 : 
► 行程的真正目的只為赴澳洲旅遊;
► 並非為了在澳洲工作;
► 不會修讀為期逾三個月的教育或培訓課程;
► 已有或可擁有足夠旅費供個人使用, 無需申領澳洲的社會福利援助; 及 
► 於簽證限期屆滿時(或之前)離開澳洲

基於上述原則,我們須從下列多方面考慮你的簽證申請:
► 你在台灣從事的工作合約
► 你是否會與僱主一起前往澳洲
► 你擬在澳洲逗留的時間
► 你的僱主擬在澳洲逗留的時間

按照澳洲旅遊政策,如從事家務幫佣工作的人士擬在澳洲進行的主要活動為執行家務助理的日常工作,該名人士便不應獲發簽證 。若家務幫傭陪同僱主家庭前往澳洲旅遊或探訪親友,我們希望能預先得悉行程安排,以資證明 。家務幫傭獲發簽證的限期將僅相當於建議行程的所需時間 。如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支持申請,申請很可能被拒 。

閣下如獲發澳洲簽證,該簽證須依循下述條件 :
► 你不能在澳洲工作;
► 不能修讀為期逾三個月的教育或培訓課程; 
►  如你擬在澳洲修讀課程,而課程時間超過四週,便須事先接受胸腔X光檢查

此外,簽證申請通常須受另一條件限制,乃持有人即使身在澳洲,亦未必可獲得延期 。倘閣下已成功取得簽證,仍須注意簽證持有人可能會於抵達澳洲後,在入境檢查櫃檯接受查問,同時如你所述的旅遊目的與簽證所列不符,簽證便可能會被撤銷,你亦可能會被迫立即離開澳洲 。